制订屠宰管理制度 规范屠宰场生产
时间:2005-08-12
市贸易局根据生猪定点屠宰有关规定,统一制订各项屠宰管理制度,进一步规范生猪定点屠宰场各项管理制度,实行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长效管理。一、制订生猪定点屠宰场四项制度并上墙公布。统一制作《生猪定点屠宰场屠宰管理制度》、《生猪定点屠宰场(厂)长岗位责任制》、《生猪定点屠宰场环境卫生制度》、《生猪定点屠宰场台帐档案管理制度》四项管理制度及《生猪屠宰工艺流程图》,并在全市各定点屠宰场醒目处上墙公布,作为负责人和全场员工的行为准则,并接受客户和群众监督。
二、制订生猪定点屠宰场台帐登记管理制度。统一格式制定《宁波市生猪定点屠宰场生猪进场检疫登记表》、《宁波市生猪定点屠宰场宰后检疫检验登记表》、《宁波市生猪定点屠宰场鲜肉销售登记表》三种表式,规范生猪定点屠宰场台帐管理制度,并由各定点屠宰场确定专人,由相关责任人签名,定期装订成册,每日(每批)必登,保存3个月以上,以备检查或追溯。